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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3-02-25 点击数:

学术研究部通知: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2013年2月25日)

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2012年12月12日)

各位老师:

请申请国家基金项目的老师认真阅读学校发布的两个通知(见上链接),于2013年3月6日上午12点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交至热力实验楼308室,学院统一申报至学术研究部,学术部不接受个人申请提交。提交的如下材料若涉及到学院盖章,请本人提前盖好。

提交材料如下:

(1)所有项目类型(含杰青)纸质申请书原件均需交2份、电子版申请书(word文件)。请注意所有申报人信息中所属单位名称要规范统一。为保证电子版申请书能正常上传,请将文件大小尽量压缩,建议最大不要超过5M。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使用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可用单面打印;提交申请书的签字页必须为签字原件,不能为复印件。左侧装订(不要用塑料皮),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起装订。附件材料包含: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相关专业申报时所需的“医学伦理证明”等纸质材料原件。

(2)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除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外,还要向所在学院登记“山东大学博士后申报国家基金人员清单”(2013年2月25日通知附件1),学术部将按照该清单审核博士后人员申请书附件,并统一加盖申请书“承诺函”中的依托单位公章。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集中申报期间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kjcjj@sdu.edu.cn,纸质加盖单位公章上交学术部。申请人需要提供的书面承诺函为2种格式,其中对国家基金委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对依托单位承诺函留存学术部备查。承诺函格式及其他申报详细内容见年前(2012年12月12日)通知。

(3)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见2013年2月25日通知附件2)。请申请人对照自查表逐项认真检查并在相关“□”处打√以示知情。完成自查后签字,随申报材料一起报本单位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认真对照其申请书复审完毕后签字并汇总,将该表单独装订后与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学术研究部。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参与外校国家基金项目合作的知情同意书(见2013年2月25日通知附件3)。为防止高级职称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冒用身份参与外校合作项目申请而造成的超项等情况,请确实参与外校国家基金项目合作的高级职称人员,亲自来学术研究部C-410室办理盖“山东大学”合作章事宜。并打印此同意书1份,签字、加盖学院章后交留存学术部备查。

科研秘书:韩奎华

电话:8839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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