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对2016级新生的指导和帮助,使其尽快熟悉和适应大学生活,根据学校下发的《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山大字〔2012〕9号)文件精神,我院拟从青年教师中选聘2016级班主任,具体要求如下:
班主任、辅导员共同承担班级学生工作。辅导员是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指导和事务管理的总负责人。班主任是为促进学生专业学习、帮助学生全面发展而设置的兼职工作岗位,主要承担本科学生的学业指导和学涯、生涯、职涯发展规划指导工作,同时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思想引导。经常与学生、辅导员和其他任课教师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生活情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专业思想,培育良好人格。
(二)学业辅导。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制订学习计划,掌握学习方法。组织课程辅导,开展前沿讲座,培养学生专业意识。指导学生成立各种学习兴趣小组,积极开展各类学术、创新和实践活动。抓好学风建设,加强学术诚信教育。
(三)发展指导。指导学生进行学涯、职涯、生涯规划,树立科学的成才目标和发展方向。参与人格培育工作,指导学生完善人格发展规划,帮助学生落实人格提升方案。
(一)班主任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例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召集,相关班主任、辅导员参加,可邀请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及其他领导参加。例会内容主要是总结介绍工作情况,了解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状况,安排布置下一步工作。
(二)班主任、辅导员联系制度。班主任要定期与辅导员沟通联系,交流学生情况,解决相关问题,共同研究确定指导学生发展的方案和具体措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奖惩、学生资助等工作应征求班主任意见。
(三)班会制度。班主任每学期至少组织或参加2次主题班会,通过班会进行思想引导,完善学生人格;介绍专业动态,指导学生进行学涯、职涯和生涯规划。
(四)与学生谈心制度。班主任每学期与每个学生谈心1次,全面把握学生思想动态,了解学生需求,可通过面谈、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要重点关注学业困难学生,适时与他们谈话,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
(一)各学院在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指导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主负责班主任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
(二)班主任考核与辅导员考核同步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学生评价占70%,学院评价占30%,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学校将履行班主任职责情况纳入教师考核指标,学院要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人事处备案,作为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三)按照《学院岗位津贴实施细则(试行)》担任班主任按每人每年岗位考核成绩计入相应的分值;考核成绩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者可分别计入标准学时20学时、15学时、10学时和0学时。(四)学校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班主任。优秀学生班主任由各学院从考核优秀者中推荐,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定并表彰。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班主任在职级、职务晋升上给予优先考虑。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担任学生班主任者,两年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生班主任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资格。
请有意向报名的教师于7月4日上午11点前,将报名表发送邮件291464366@qq.com,邮件主题注明:2016级班主任。
附件: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2016级班主任报名表.doc